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(市口腔医院)新城区分院,采购安装办公家具、办公机具一批,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服务商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新城区分院办公家具、办公机具采购项目
2、项目编号: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4、预算金额:15.67 (万元)
5、最高限价:15.67万元),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
6、采购需求: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(市口腔医院)新城区分院安装办公家具、办公机具采购项目,上述预算包括材料费、安装费、人工费、各类税费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相关之费
7、采购明细: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
8、合同履行期限:10个日历日
9、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
二、投标人资质要求:供应商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:
1、投标人资质要求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须提供2018年度-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,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,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)
3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提供2021年1月以来3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查询单)
4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(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);
5、投标人需是平顶山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供应商;(需提供有效期内入围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定点合同)
6、不接受联合投标
7、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
三、报价要求:报价中须包含采购项目完工所需的一切费用,不得另追加费用
四、谈判文件领取信息:
1、谈判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 月26 日的工作时间均可领取(北京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法定公休,节假日除外)
2、谈判文件领取地点: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(市口腔医院)药械科
3、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:
(1)、投标人资质要求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营业执照(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诺函)
(2)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提供2021年1月以来3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查询单)
(4)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(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);
(5)、不接受联合投标
(6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
五、响应文件提交
1、截止时间:2021年4月27日9点00分(北京时间)
2、地点: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(市口腔医院)
六、谈判时间
1、时间:2020年4月27 日9点00分(北京时间)
2、地点: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(市口腔医院)六楼会议室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事项
1、参与投标者须持有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授权文件及相关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。
2、中标方式:以总包价进行项目报价。
3、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与安装并交付。
4、付款方式:签订正式合同后3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%,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%。
发布公告的媒介: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(市口腔医院)官网
九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采购人名称: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
采购人地址: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园北街9号
采购人联系方式:7665000 7665007 陈老师
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新城区分院办公家具、办公机具采购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,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。
新城院区:7651523 地址:公园北街9号/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翠竹路交叉口
院本部:7665000 地址: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园路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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